講題:榮耀歸於神 林後 4: 15 講員:李智群牧師 |
「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 榮耀歸與神。」( 林後 4: 15 ) 一 人的榮耀 人的榮耀包括個人的,團體的,家庭的,國家的, ……人所追求人的榮耀包括了﹕名譽、名聲、名望、名位、名次、名份。人所追求人的榮耀還包括了 :
光榮,誇獎,稱讚,讚美。人所希望得到的是 :
羡慕、歡呼、欣慰、成就感。以上是情感上的,而實質的收獲,更是人們追求的: 獎賞,獎狀、獎杯、獎品,獎牌,獎金等。人一生所努力追求的目標不外乎:畢業,文憑、證書,升遷,加薪,或是當選什麼代表,什麼長,主席,榮譽學生,傑出人士等。或是在各項競賽中獲得冠軍,亞軍,季軍也好,第一名,前三名。以上都是很好的,是正面的,值得鼓勵,甚至是合神心意的,是禱告蒙垂聽的。然而人的榮耀是,短暫的,一時的,一次的,虛假的,虛空的,贏得驕傲,也引來疾妒。(傳4 : 4) 二 神的榮耀 回過頭來看,只有神的「神的榮耀」才是真正的榮耀。神的榮耀充滿宇宙,神的榮耀高過全地。( 詩
9:1) (詩57 : 5) 我們的神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祂配得一切的榮耀。 (啟4 : 11), (羅11
: 36) 神創造萬物又造了人,其目的是什麼﹖乃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 ( 賽
43:7 ) 如果我們願意能夠把我們所得到的「人的榮耀」歸給神,而讓神的名被榮耀,那才是一個美事。 耶穌基督 是
神的兒子,他 是 神 榮 耀 所 發 的 光 輝,祂 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 來 1 : 3 )
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
完成了救贖計劃,聖父聖子同享榮 耀! ( 約
17: 1,4,5 ) 三 人要如何榮耀神,將榮耀歸給神呢﹖ ( 一 ) 第一, 不要犯罪,因為我們犯罪就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3:23)。 神 造人的目的乃是為了 自己的榮耀 。如果我們犯罪了,虧缺神的榮耀,立刻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則罪得赦免,回到神榮耀中。 ( 二 ) 第二 , 將所得「人的榮耀」歸給神。以下有幾個美好的見證,讓我們看到如何將榮耀歸給神。( 1 ) 宣教士李岱爾 Eric
Liddell, 英國人 , 1902-1945, ( 2 ) 台灣一位有名愛主的女企業家, ( 3 )
台灣高雄六龜山地育幼院 的楊老牧師。 四 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歸榮耀給神 ( I ) 傳福音將榮耀給神
當每一個人信了主,在他們的口中稱讚感謝神時,神就得到榮耀。所以說傳福音就是一件最直接「益人榮神」的事﹗ ( II ) 感謝 神
,讚美 神時,將頌讚歸給 神時,就 是榮耀 神了 ( 詩 50 : 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