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恩賜與教會 經文:林前12:4-27
講員:吳永青牧師 |
灣區大大小小的華人教會就有200到300家。她們雖然各有不同的特點,但都需要同工們一起配搭事奉。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來分享一段有關恩賜與教會的經文。
什麼是屬靈的恩賜?神賜給我們每個人不同的才干、能力,有的是經過長期訓練出來的,像保羅的教導與講道的能力﹔有的是突然賜給你的,像五旬節聖靈降在信徒們的身上能說外國的方言。若你將這些才干、能力用在榮耀 神和祂的工作上時,就稱為屬靈的恩賜。反之若你用這些才能榮耀人或自己,那就不能稱為屬靈的恩賜。
弟兄姐妹們不禁要問,我們如何知道自己的恩賜呢?其實,我們的恩賜在我們的服事中會不斷地顯明出來。有人專門研究一些方法來測試人的性向、秉性等,以幫助我們來發掘屬靈的恩賜。不論我們的屬靈恩賜如何,12:11經文要我們明白,我們屬靈的恩賜是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有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有人蒙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有人在信心上有恩賜,有人在醫病上有恩賜。這裡的「信心」不是指因信稱義的那種信心,而是相信 神能施展大能的那種信心。經文還列舉了其他的恩賜。「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12:4)。 所有的屬靈恩賜都是來自一位聖靈。「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12:7)。 「叫人得益處」的英文翻譯是 for the common good. 為眾人的益處。
聖靈賜恩賜在信徒的身上,而教會又是蒙召的信徒所組成。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西 1:24)。「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 12:27)。「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我們不論是第五代信徒,第一代信徒,台灣來的,大陸來的,香港來的,東南亞來的,韓國來的,都是飲於一位聖靈。因此,我們是不可分割的。既然是主的愛把我們連在一起,又從同一位聖靈領受了恩賜,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 12:3)。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林前 12:22-23)。 保羅在這裡要提醒我們,教會裡許多弟兄姐妹看上去沒有什麼價值、沒有什麼權柄、沒有什麼能力、沒有什麼名譽,其實不是這樣。那些在教會裡看上去有價值、有權柄、有能力、有名譽的弟兄姐妹們要看自己合乎中道。「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 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林前 12:25)。經文說,「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林前 12:18)。凡出於 神的都有 神的美意。「若全身都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林前 12:17)。 神所造的身體,包括各種生物,都是極其合理的。
神把你當作什麼樣的肢體,安放在什麼位置,就當樂意去接受 神的安排。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可能在教會的服事崗位也發生了變化。「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 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 12:5-6)。 無論隨著生命的成長換到哪個崗位服事,都要樂意去做,為的是榮耀 神,也是為眾弟兄姐妹們的好處。 比這些恩賜都重要的就是愛。「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
13:1-3)。願主憐憫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