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4 講題:福音之光 講員:寇紹涵牧師 |
A.信息 一.聖經教導我們如何傳福音 1.是要我們作讓人看得見的光.太五:14~16. 2.光的產生:我們必須發出反映祂的光輝.約八:12.詩卅 六:9. 3.光的作用:被人看見;指引.榜樣;當作警戒的記號.約 一:4~5;9. 4.福音之光是生命的流露;教會要帶領信徒走向神所喜悅的 方向. 二.教會的使命,裝備信徒展現福音之光. B.教會的五大功用的實踐:安心,成長,有力,見證,榮 主. 一.安心:教會應作到每一個來到教會的人,是可以安心,放心.教會是一群蒙恩得救的罪人.雖然也許外在的條件不盡相同,但本質上是一樣的.所以教會對會友要一視同仁的尊重.腓二:3~4. 二.成長:安心的進入教會,然後一同的在屬靈生命上成長.帶著本相進來,但帶著新生的樣式出去.成長不是一個選項.成長是一個新生命的自然表現.彼後一:5~7. 三.有力:教會中的每一個肢體,是聽道而且樂於行道的.神的話句句都帶著能力.能力展現在順境與逆境中;在能夠勝過生活中的試探;在願意在任何處境中選擇站在主這邊.腓四:12. 四.見證:教會內每一個神的兒女,是可以在神所量給他們的處境中為主作得勝的見證的. 見證的本質:a.見證我們雖不是完人,但是是可以在主恩中不斷進步的人;打倒卻不仆倒.見證我們有勝過世界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見證新生命: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及滿有知識和見識的愛心.林後二:14. 五.榮主:高舉主名,尊主為大;教會的頭是基督;教會沒有人的寶座,只有神的主權.詩廿九:2. 榮耀主的教會:a.對內-用心靈和誠實的敬拜.b.對外-令人羨慕的基督徒群體.c.結出生命的果子-約十五:8.d.完成神的託付,約十七:4.e.在神的恩中,榮神益人-帖後一:12. C.回應: 一. 教會不只是被動的滿足弟兄姊妹的需要. 二. 教會必需主動積極的帶領,裝備神的兒女去完成神所托負的使命. 三. 教牧,長執們有帶動教會風氣的責任. 四. 要完成以上的使命.教會需要全盤的計劃,那是短期,中期,長期詳實的歸劃.因此教會需要有異象,有負擔擺上的長老或牧者.擔任帶領的工作. 五. 當神的兒女們,經由教會的帶領,能夠親身經歷神的美善,嚐到主恩的滋味.那麼去傳福音就是甘之如飴的自發行為了.教會要幫助弟兄姊妹們活出福音之光.教會才能作時代的城,家庭的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