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指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1)。金錢不單反映我們的價值觀,更表明個人內心的光景。神藉著瑪拉基書,責備以色列民對祂的偏離與不忠,並指出財物奉獻是檢驗人心的試金石;至今仍然適用。
一、回轉到神面前(v.7)
神透過先知指出,以色列人自列祖時代就常常偏離神的典章,但神呼召他們回轉,且應許:「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恩典的呼召,展現神出的信實與憐憫。然而百姓卻反問「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反映出世人對罪的不自覺與心靈的遲鈍。
二、切忌違逆誡命(v.8-9)
神控訴:「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以色列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與供物上虧欠神,等同於奪取祂的物。這不只是個人理財的問題,更是對神主權的不敬。結果是全國遭受審判,這是「救贖性的羞辱」(Redemptive Shame)的最好例子;說明神是不可輕慢的。
三、憑信經歷天福(v.10-12)
神不僅責備,也提供出路:若人忠心奉獻,祂必敞開天上的窗戶,傾倒祝福。這是唯一神允許人「試試祂」的應許。祂不但應許物質的豐盛,更保守產業不受蝗蟲侵蝕,甚至使列國稱以色列為有福的。信實的神,絕對值得我們「嘗試一下」,祂絕對不會讓我們失望;但也千萬記得,人不可試探神!
四、什一奉獻的原則與延伸
什一奉獻早於律法時代已實行 (如亞伯蘭與雅各)。主耶穌亦肯定其價值 (太23:23)。新約雖無硬性規定,但奉獻仍是信徒憑信心、憑愛心的回應。保羅亦教導我們應「慷慨、樂意、犧牲、憑信心」奉獻(林後9:6-15)。
總結:
信徒要回轉歸向神, 切忌在財物奉獻上奪取神的物, 乃要憑信心獻上當盡的本分, 經歷神豐富的供應。而什一奉獻是最佳的起步。什一奉獻不是律法的重擔,而是蒙福的起點。願我們都在財物上尊主為大,見證神的榮耀與豐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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