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因信称义的福分 經文:5:1-11 講員:陳效軍牧師 |
一、得著一個嶄新的地位(1-2): 1.藉著主耶穌與神相和:首先,被帶入神人相安的關係中(相和原文為相安);其次,帶來主客關係的改變。2.進入恩典的領域中:進入原文常用於導引一個人覲見君王,或領航一隻船停泊港口。恩典乃是一個特殊的領域,需要特別的引領才得進去。 二、得著一個喜樂的人生(3-5节上): 1.無條件的喜樂:「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患難:用於壓榨橄欖以取得橄欖油,或壓榨葡萄以取得葡萄汁或葡萄酒。2.具體表現:「患難生忍耐,…老練…盼望…不至於羞愧」。忍耐:並非消極的耐心忍受,而是積極的勝過環境考驗的毅力。老練:用於金屬經過提煉後毫無雜質的狀況,此處指基督徒經過神煉淨後所產生的純潔、美好、堅強等成熟的品格。盼望:信徒經歷患難最終所產生的確據,即神的愛。 三、得著一個確實的憑據(5节下-8节): 1.聖靈的澆灌:在基督裡,神的愛已經斟滿杯子,以至溢了出來,並且澆灌在我們的身上。2.基督之死的代贖:「基督…為罪人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義人不是指完全無過的人,而是指盡其本分,不虧負別人所該得的人。仁人原文是指在別人所該得的之外,另予額外施捨的人。神的愛(聖愛)是超越所有人的狀況,是沒有動機和緣由的。人的愛則是有緣由或有利益交換的。 四、得著一個全備的救恩(9-11节): 1.免去神的忿怒:十架救恩的兩面功效(罪行與罪性);兩個替換(得赦免與得勝)。 2.與神和好:藉著神兒子的復活…分賜生命…最終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3.以神為樂的人生:清邁韓國宣教士的見證。 五、結論: 1、因信稱義:一個罪人得拯救,唯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禮物)、單單藉信心靠耶穌基督而不是依賴個人的行為。“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2、以神為樂:“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1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