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不一樣的眼光 經文:路16:1-18 講員:王義科弟兄 |
新約福音書中的比喻,是耶穌藉著當時猶太人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來傳達天國裡的大道理。 這個比喻提到一位財主和一位管家。在別處經文中耶穌也曾提到拿5000,2000,和1000兩三個管家的比喻。我們會比較這兩個比喻有何不同。在路加16章中的比喻,管家幫主人理財但被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是一位不義的管家,卻做了一個精明的決定。我們會換不同角度切入主題,來了解這個比喻的目的。 在這比喻當中,耶穌提到最小的事,不義的錢財,和別人的東西。所謂最小或不多的事是指今生我們在世上所做的事,賺的錢財,和物質。 耶穌希望門徒能把當今世上神所賜給我們的資產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到了主再來的時候我們都將與主統管地上一千年,這是所謂的大事,真實的錢財和自己的東西。那是永恆的,不變的屬天的財寶。 主耶穌強調門徒除了要追求屬靈的真理積儹財寶在天上,更要在今世有效地管好神托付我們的地上資源和才幹。 我們對地上財務有使用和管理權,但沒有擁有權。當我們自以為擁有地上的財富,其實我們是被其綑綁,成為瑪門的奴僕,再也無法專一事奉我們的神。 在路加福音16章八到九節,我們看見這位管家被主人誇奬有不一樣的眼光,藉著他尚有權勢在握的時機,趕緊叫兩位負債的人前來。 這兩位負債的人可能也是猶太人但卻被抽取很高的利息。在不違背猶太律法之下,管家把利息都減免了,讓主人也無法指責,同時又讓主人獲得‘富人之仁’的好名聲。負債的人也心存感激管家免了他們的利息,使管家的後半輩子有了著落。 耶穌希望身為光明之子的門徒,要把握當下神所賜給我們的才幹,資源,能力,善盡職責,做一個忠心又良善的僕人。要有更遠的眼光,積攢財寶在天上,得著神在來世的獎賞。 在路加福音16章14到18節指出法利賽人,貪愛錢財更甚愛主,在人前自稱為義,自以為是尊貴的,自以為守住所有的律法,但神卻知道不然。 最後耶穌宣告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預言將到施洗約翰為止。律法和先知所代表的舊約已經結束,主耶穌基督他自己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祂來不是要廢除律法,反是成全律法,應驗先知的預言,只要人人願意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都可以進入天國。 主耶穌藉著路加16章的比喻,要我們善用神所賜的,為主所用,幫助鄰舍、朋友,傳揚福音讓更多人進入神的國度。要有不一樣的眼光積儹財寶在天上,專心事奉我們的 神。因為積財寶在哪裡,我們的心也在哪裡。願聖靈充滿我們的心,心靈合一,成為神所重用的器皿,為主所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