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 邁向至尊的標竿 經文: 可12:28-31 講員: 賴若瀚牧師 |
舊約聖經記載律法誡命有613條,其中248條是應當作的,365條是不可作的,這許多規定中哪一條是最重要的呢?在上述經文中耶穌說:誡命中第一要緊的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是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下面進一步來分享: 1.
愛神—律法核心(太22:40;西3:13,14) 讀經的人或許會發現舊約聖經所描述的神和新約聖經所記載的神不太一樣,以為舊約的神較嚴厲,是公義的,新約的神滿有慈愛,是憐憫的,其實不然,舊約新約所介紹的是同一位耶和華神,例如我們若細讀摩西五經會發現,申命記中至少五次講神對人的愛(申4:37 ; 7:7,8,12,13 ; 10:15 ; 23:5),同時申命記中有12次講到神要人以愛來回應神,例如申6: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2.
愛神—全人投入(可12:28-31) 愛神是要全人的投入,是全心全意,所以愛神必須由心發出,是真誠的,對神的愛必須是情與理兼備,有豐富感情的流露,又是按聖經真理來愛神,真正愛神的必定有實際愛的行動。 3.
愛神—盡心專一 我們基督徒常說一切以神為第一,我們真作得到嗎?就拿我們時間運用來說,我們每週究竟花多少時間為神呢?要注意當我們說一切以神為第一,是指一切以神為核心,我們所作的都必須是為了神的緣故,即使睡眠也是為了保養神給的身體,能健康,能榮耀神,我們不要將教會的事奉和世上的工作分得太開,因為只要帶著愛神的心,榮耀神的心,作任何事都可以是以神為第一。 4.
愛神—多方長進 要操練愛神至少可從下面四方面來學習: A. 記念祂(申6:4-6) 人若愛神就會時常想到神,想念神,默想神,常說神的話。 B. 聽從祂(申30:20) 愛神就會愛神的教導,並且聽從神的吩咐,順服神,而且照著去行。 C. 談論祂(申6:6,7) 愛神就會和人常提到神,也會留心向兒女講到神的真道,會和人分享神的話語。 D.事奉祂(申11:13) 愛神就會想靠近神,想服事神,想為神作事,想榮耀主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