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 聖殿、耶穌、信心

經文: 約二12-25

講員: 馮忠強牧師

這段經文記載了主耶穌潔淨聖殿和猶太人對衪的反應。四福音書似乎記載了耶穌有兩次潔淨聖殿的事件,一次發生在耶穌早期事工的時候(約二),另一次在衪傳道事工的最後時刻(太廿一;可十一;路十九19)。但主耶穌潔淨聖殿可能只有一次,而不同的聖經作者按自己的寫作目的來記載耶穌潔淨聖殿的次序:約翰一開始便強調主耶穌才是真的聖殿—唯有透過衪、也特別透過衪的死和復活,人才能真正的敬拜和親近上帝;馬太則強調主耶穌潔淨聖殿成為了衪與猶太人衝突的高峰,最後導致猶太人要殺害衪,但同時上帝又藉著衪的死來成就了衪為人捨命的計劃。

 

主耶穌不惜與猶太人衝突而採取了在他們看為極端的潔淨聖殿行動,因為衪不容許人「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16節)。有一個牧師,他計劃蓋一個禮拜堂,同時在蓋禮拜堂的圖則中包括一所學校,他的學校沒有基督教的宗旨,事實上,他的學校只是為了圖利的目的,經過了多年,會眾不滿而導致教會分裂,結果教會只有二十幾人聚會。詩篇八十三12論到外邦人:「他們(外邦人)說:『我們要得上帝的住處,作為自己的產業。』」這些外邦人謀取「上帝的住處」尚且為上帝所憎惡,今天若有稱為信徒或教會領袖的人要得上帝的教會(「上帝的住處」)「作為自己的產業」,主耶穌必定不會置之不理,他們必被主嚴嚴懲治,最終萬劫不復。

 

主耶穌潔淨聖殿帶來另一個果效:衪要讓人知道衪才是真正的聖殿(21節:「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唯有藉著衪,人與神才能恢復接觸。舊約的聖殿有祭壇,祭司在其上為人獻贖罪祭和其它獻祭,使人的罪得以除去,恢復與神的關係。主耶穌因著十字架上的犧牲,成為了真正有效的獻贖罪祭,一次過完成救贖,使人重新能親近上帝、敬拜上帝、事奉上帝。

 

主耶穌潔淨聖之後,衪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23節)但「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24-25節)。使徒約翰記載「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這些人雖然說「信」耶穌,但他們「信」的動機不對,所以主耶穌也信不過他們(「不將自己交託他們」)。信耶穌必須信得準確,不為他人而信,不為自己的利益而信,不為精神寄托而信,而是為知道自己是個罪人,感恩主的大愛拯救你而信,並因此一生敬拜事奉上帝。這樣的信,必蒙主所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