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不要論斷人

經文:路6:37-42

講員:吳永青牧師

  一位女子在候機的時候,一邊看書、一邊吃餅干。不小心吃了別人的餅干,還誤以為別人吃了自己的餅干,心裡惱怒,就論斷別人,並定了他的罪。 聖經上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 3:23)。 罪人的判斷、老我的影響,我們就是用心去判斷,也是錯誤百出。教會的領袖,我們的前輩,王明道弟兄曾在的文集中就論斷的事有下面的講論。

不要因為一個人從前不好就斷定他不好。許多壞到極點的人,被神用大能的手改變成為極聖潔極敬虔的人。不要因為一個人從前很好就斷定他現在仍是那樣好。許多極敬虔熱心的聖徒,會墮落到一種地步使人差不多不敢信他就是以前的那個人。那樣敬虔明哲的所羅門王,也竟會有一天崇拜起許多外邦的假神來。

耶穌教導門徒們不要論斷人。論斷這個詞英文是 judge,就是審判。我們可以評估一個人,他的能力、性格、為人等,他的行為是否正確,但不要審判的他,不要定他的罪。 耶穌說,天父已將審判的權柄賜給了祂。我們基督徒因耶穌的寶血,罪得潔淨。我們如今在耶穌裡成為義人,是因為耶穌的義,不是我們的義。因此,我們沒有資格去論斷別人,也沒有資格去定別人的罪。法利賽人和文士的門徒們自以為義去論斷人、定人的罪,因為他們看不到自己的罪,好像屬靈的瞎子。因此,耶穌叫他的門徒不這樣做。我們不僅不去論斷人、定別人的罪,我們還要像天父饒恕我們那樣去饒恕別人。

法利賽人自以為能遵守律法而稱義。因此,他們對那些所謂行為有問題的人,特別是不像他們那樣守律法的人批評、論斷,甚至定罪。問題就出在這裡! 聖經上說:「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隻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沒有基督的救贖,我們永遠都是罪人。

耶穌教導門徒們要做一個給的人。耶穌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可 10:45)。作為基督的門徒,也應當效法耶穌,要給人。奇妙的是,當你給的時候, 神會祝福你。你看這裡的形容,「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

法利賽人和文士卻不是這樣,耶穌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太 23:14)。他們是屬靈的瞎子,跟隨他們的人都要掉在坑裡。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 14:6)。不能到父那裡去的,就是在天國的外面。那些瞎子導師,不能帶他們的門徒進入天國。耶穌的門徒,也要被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祂所受的苦我們也要受,可是我們所受的苦是沒有辦法與耶穌所受的苦相比的。

耶穌用一個很幽默的比喻,來形容法利賽人和文士自身有許多的毛病,他們不僅看不見,還自以為是。如果他們在 神面前謙卑下來,多省察自己的話,也許就不會那麼論斷別人,定別人的罪了。若他們能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他們就真的潔淨了。

我們要常饒恕人,無論別人如何得罪了我們,我們都要饒恕他,同時用愛心幫助他。「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夸勝。」(雅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