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重燃骨中之火       

經文:啟2:1-7

講員:馮津牧師

     

  五歲父母把我送到天主教學校。在那裡我認識了耶穌。后來去香港一個浸信會的學校念書。55 年前,一位牧師說:"不讀聖經,不吃早餐。"信主后,我就開始了這個信念,每天不碰神之前,不碰人。有次禱告,神要我在聖經上進深,要進入真理當中。有火在我心中,因此我在各教會傳道。我們要把聖經""進去,就有話可傳了。

  沒見人之先,先見 神。要在聖經上往下""。若人生活在 神的話語之中,就會不一樣。我要告訴你們一件事。我的妻子在 12 年前得了癌症,離開了世界。因單身不好牧養教會,在同工會上我說要辭職。同工們不同意。其中有一個小女子說,他每天在這裡講道最多有200人聽,但在遠東廣播公司講道,有多少人聽呢?

  遠東廣播公司,他們需要一個牧師。他們給我一個節目:機要真理。最后一個課程:啟示錄。整個啟示錄,隻要你把握""這個字就可以了。 神給七個教會一封信。七個教會有一個特別的代表,就是七個時期。第一個教會,以弗所教會,就是耶穌建立的。第二個教會,示每拿。教會必須受苦,才能發出香氣。 但第一個教會失去了起初的""。現在需要解經的人,傳福音的人。我們所需要的是失去的那個骨中之火。

  40年前,我在香港,晚上我蒙著被子哭。我認識到我是個挂名的基督徒。我的生命改變了。 神聽了我在被子裡的禱告。從那天開始,我心裡的火就沒有熄滅過。若有好的禮拜堂、好的音樂、好的食物,但沒有 神的話,火就會熄滅。

  我在多倫多生活了 38 年,牧養教會。他們都知道我的脾氣。他們給我一個名字:"鐵漢"。因他們說我罵人。耶穌也曾責備人。我責備他們的其中一條是他們不帶聖經來聚會。以弗所教會失去了起初的愛心。

  12年前,我太太大出血,先以為是痔瘡。我們找到了當地最好的醫生。他檢查后說,已經無可救藥了,是直腸癌晚期,已經擴散到別的地方了,隻能活 23個月的時間。醫生給她開止痛藥。我多次要求主挪去她的癌症,但我不是主,18 個月后,腰部有水腫,大腿、小腿都是水腫。我知道最后的時刻到了。她說:"請你讓我到地上。"她跪在地上說:"謝謝你這麼愛我,謝謝你給我一個好丈夫。"我把她送到醫院,看到她斷氣。回到家,我把門關上,放聲大哭:"主啊!你好殘忍,為什麼不聽我的禱告。18 個月,希望、盼望都變成了絕望。"不知過了多久,就在平靜安穩中, 神對我說,那是很清楚的思想。"孩子,你說我沒聽你的禱告?別忘了,2000 年前,我也不聽我的愛子的禱告。不是不聽,而是不照著愛子的意思,卻照著 神的旨意行事。"然后,我攤開雙手說:"我現在什麼都沒有了,隻有我自己,請 神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