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蒙神應允的禱告 經文:可11:24
講員:李智群牧師 |
前言: 禱告在教會中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屬靈的教導和功課,操練和事工,其實是所有聖工的基礎。何為禱告?禱告就是和神交談。
可定義為 「 基督徒 『奉主耶穌基督之名』 向我們所信的 神所作之祈禱求告。」 一.
禱告的意義 : ( 一 ) 禱告是神的兒女向天上的父之傾心吐意,向天父講話。( 二 ) 禱告是基督徒的表徵,不僅在餐前、睡前、起床,更應隨時隨處多方行之。( 三
) 禱告是神所賜的恩典,權柄,寶貴的權利和義務。( 四 )
禱告是基督徒靈修之必須,是屬靈生命每日的呼吸,是屬靈生活的一部份,也應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五 ) 禱告是一個管道,可以得到由 神來的力量,恩典,祝福,平安和喜樂。 二.
禱告的內容 : ( 一 )讚美 ( 二 )感恩 ( 三 )認罪 ( 四 )禱求 ( 五 )代求 等五大項,另加上決志。
禱告對基督徒非常重要,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禱告並賜下禱告詞作為示範,主禱文 (太6:5-13) (路11:1-4) 。 三. 禱告的原則 -- 禱告蒙 神應允之秘訣 : (一) 禱告要憑信心( 雅 5:15 ) (可11:24) 信靠 是基督徒非常重要的一項品格。我們的禱告祈求必須是有信心的。出於信心的禱告,必蒙 神應允。憑信心有三個面層:1. 見到 神的特別啟示和應許,2. 在聖經中得到啟示和應許,3. 單純的信心。 (二) 禱告要認罪悔改
(
雅 5:16) (約一:1-9) 神是聖潔的,不喜歡罪,當我們犯罪後,我們的靈就與神的靈隔絕了。禱告之先要認罪悔改,才能確保神之垂聽。(以賽亞55:1-2 )(代下7:14,15)。 (三) 禱告要懇切 (
雅5:17,18) 禱告要誠懇迫切,不可虛假做作。天父是鑑察人心的,在內室暗中的禱告,神在天上察看垂聽應允。主耶穌另外又教導要我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18:1)。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親自作了美好的禱告的示範。(路22:39-46) 。 (四) 禱告要合神心意 (太6:31-33) 為神的國和義,就是為神的國度,為福音工作,為本地和海外的宣教工作禱告,都是合神心意的,神必喜悅,也必成就。只要合乎聖經教導的,應該是合神心意的。重要的是我們不可妄求 (雅4:3)(羅馬 8:28)。 (五) 禱告要同心合意 (太18:19) (太18:20) 兩三個人同心合意禱告時,有主耶穌在我們中間,祂必垂聽應允我們的禱告。譬如教會的禱告會,禱告網弟兄姊妹同心合意,依照代禱信,為教會,宣道,及為肢體等事項作感恩代禱,特別是為緊急事項的代禱,相信是幾乎全部都蒙神應允的。 四. 結論 : 所以基本上,我們既有神所賜禱告的權柄,恩典,我們就應該憑著信心,先認自己的罪,依照神的心意,懇切地,同心合意地祈禱。神必定垂聽應允。神是又真又活的,是信實的,是絕不誤事的,也絕不誤時的。讓我們一同來學習禱告,操練禱告,享受禱告。一同來經歷神的信實,領受神的恩典,將榮耀歸給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