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靠聖靈得自由"的寶貴     

經文:加5:1

講員:李智群牧師

 

    "因信稱義”可以說是基督教信仰中,最重要,最寶貴的真理。就是因信 「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救主,祂是為全人類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祂以無罪代替了有罪,完成了 神的救贖計劃」信這些就被算為義,就得到救恩得到永生。今天要和大家分享另外一個極為重要寶貴的真理,那就是“靠聖靈得自由”(加51

.基督徒的軛(束縛,捆綁,轄制)叫基督徒不得自由,有兩種

 ( )肉體情慾的捆綁

肉體的情慾,是叫我們陷於很多的罪中,有些是顯而易見的,有些是隱而不易見的。加拉太書中第五章保羅列舉了15項由肉體的情慾罪,都是我們熟習的(519-21)。我們雖然是蒙恩得救的人卻仍然常在過犯,罪中徘徊,爭扎。我們都有過犯,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對罪的敏銳警醒,是否願意常常自我反省,認罪悔改。

( )“守律法”的捆綁

加拉太書中保羅所指的律法則是廣義的律法,保括了法律,各種規條,章律例,甚至傳統,文化,習俗,還有“世俗的小學”(加4:3)律法本身不會成為基督徒的捆綁,使我們不能得靈裡的自由。而是“守律法”成為一種軛,束縛著我們。(加3:24) 律法只叫我們知罪,卻不能赦罪。守律法只能叫我們消極地不犯罪,卻不能叫我們  積極地去愛神愛人,并與神有親密的關係。

二.如何才能得到靈裡的自由

(一)靠聖靈克服肉體的情慾,脫除罪的捆綁

“當順著聖靈而行”(516)。因此不至於犯罪,才能脫離罪的捆綁。保羅在羅馬書也講到心靈和肉體的掙扎(羅718-25)。所以我們要常常禱告,求神保守,加添力量,求聖靈內住,戰勝肉體情慾和老我,免于犯罪,離開罪的捆綁和束縛,而得到靈裡的自由。

(二)靠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脫除守律法的捆綁

保羅的本意乃是要我們超越律法,不要為了守律法,遵行傳統,規章,禮儀,教條,而忽略了與主耶穌的關係。不要忘記自己是神的兒女,是在律法之下被主耶穌基督所贖出來的(加45),不再是律法之下的奴僕(加49) “我們既「因信稱義得救,也要靠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得自由。因為“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加51

三.   結論:

(一)對尚未信主的慕道朋友的呼召

 “因信稱義”與“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中的信是一樣的。這個,單單地信,也不必加上任何別的東西。唯要做的是認罪,相信耶穌基督就是 神的兒子,信而認罪就得救。

(二)對已信主,卻仍在束縛捆綁中未得自由的弟兄姐妹之勸勉

靠聖靈和靠主的恩典, 最有效,最實際的方法就是藉著靈修與主親近,藉著讀經禱告,和事奉與主建立親密美好的關係。當我們有聖善的靈同在的時刻,我們還願意去犯罪嗎?讓我們靠主耶穌的恩典,成為靈裡自由的基督徒,不是消極地守律法而是積極地去行主的道,愛 神愛人,傳揚福音。感謝讚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