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2007 題目:「因信稱義」之寶貴 經文:羅3:22-24 講員:李智群牧師 |
( 一 )「因信稱義」之定義 · 「義」---公義公正公平,正確正直,乃指神眼中視為好的思想行為。 · 「不義」---罪,錯誤,不好的行為及思想意念。不該做的做了,該做的沒做,過猶不及都是罪。 · 「稱義」---被「稱」為義,即「算」為義,乃是指人不義,是
神將自己的義加給人。 「因信稱義」之定義「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2-24) ( 二 )「因信稱義」真理之內容,何其寶貴! 1. 神有義,人有罪 · 人有罪(不義),無法自救,也無法救其他的罪人(羅3:10-12,23) · 人竟可以被「稱為義」即「算為義人」乃是神將自己的義加給人(羅3:22) 2. 稱義之道 · 稱義之道--(即得救之法道)
無他,乃因「信」而已 (羅3:28) · 信者信什麼?--信耶穌是基督及十字架救贖之功。信
神愛世人,差派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以無罪代替有罪,被釘在十字架上,凡信的都得永生(約3:16) · 「唯有」因信----唯有「靠」信,不靠行為,行善,智識、科技、也不靠守律法、誡命,儀文、傳統等等。 · 「單單」因信--因主耶穌自己說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3. 「因信稱義」之福 · 人既被稱為義就得與神相和(和好),即得救,免於死亡之刑罰,有永生及永生的盼望。(羅5:1-2) · 人既被稱為義就站在神的恩典中,有今生之平安,身心靈都蒙保守。 · 人人可得這「因信稱義」的恩福,「並沒有分別」(羅3:22) 乃萬族萬民同得。 4. 「稱義」為「成聖」的基礎 · 「蒙恩的罪人」可以也應該追求「成義」,即「成聖」。就是過聖潔的生活,有更新的生命,榮耀
神的名。 三 結論 ( 一 ) 既因信稱義,白白得到救恩,不可驕傲,應該謙卑。(弗2:8-9) ( 二 )
既因信稱義應追求靈命更新: 1. 我們應該與主建立更美好更親密的關係-藉著讀經、禱告、靈修與主更親近,更經歷 神的應許。尋求
神的心意,遵行 神的旨意。 2. 我們應該事奉主,益人榮神-關懷人、事奉 神、榮耀 神。 如此我們的生命改變,日日更新,變為更豐盛。主耶穌說
﹕「我來叫羊(你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更豐盛的生命就是成聖。感謝讚美主﹗「因信稱義」的真理何其寶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