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4

題目:信仰與人生

經文:創1:26,272:75:1,2

講員:馮秉誠牧師

      

         基督徒信仰和我們現實人生究竟有什麼關係?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問人是什麽,人是怎麼來的,進一步思想人生的目的為何,於是才能談人活著的意義何在。

聖經告訴我們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同時神又吹了口氣使之成為有靈的活人,所以人是有神形像的,就是說在某一程度上人是像神的,例如,人會思想會發明創造,人有善惡道德觀念,人有自由意志能作判斷和選擇,同時人是有靈的,人都渴望與神有交通,人都有永恆的盼望等,故此在神看來人是尊貴的、有價值的,在萬物中人類是獨特的。

  其次人生的目是什麼呢?以賽亞書43:7人是為榮耀神而創造的。這指出人生是有目的的,人生在世不是虛度一生,以致人死如燈滅。人活在世上有崇高的目標,是為榮耀權全能至高永生獨一的耶和華真神。當人朝著這樣目標來生活,人生就產生意義,人就活得快樂。不幸人沒有榮耀神,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聖經所說的犯罪和一般人對罪的了解是不一樣的。人們對罪的認識是指犯法說的。聖經對罪的定義是有更高的層次,當人達不到神對人道德的要求,就是罪。人不認識神,不全心愛神,就是犯罪了。人不愛人如己,也是罪。人知善不行,知惡不拒,都是罪。在神的標準下,人都有罪。同時神是全然聖潔的,有罪的人不能和神來往,人與神的關係就斷絕了,結果人就感到莫名的空虛,活在世上很沒意思,一直到死,但死不是結束,死後人要面對神的審判,受刑罰入地獄,那是極痛苦,沒有希望,看不見神的地方。

  感謝真神,祂愛我們世人,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我們罪人,替我們的罪成為代罪羔羊,成就救贖,解決我們罪的審判和刑罰,除去罪對人的捆綁,叫我們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並得永生和作神兒女的尊貴權柄,這都是白白的恩典,這是極寶貴的福音,人不必懼怕死亡。因為神給人永生了。又在今生活著學習榮耀神,使生命有平安、喜樂和滿足。

  朋友們,你有否找到人生的意義?你活著是否感到還少了什麼而不滿足呢?請來信耶穌認識真神得著救恩。你的生命將發生奇妙的改變,你會經歷神的大慈愛,你將找到人生的方向和生活的意義。這是天大的好消息,切莫等候,切莫推辭,今天就信耶穌,你若一心相信,就必得著救恩。主耶穌愛你,祂正在你心門外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