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0 主題:以神為樂 經文:羅5:11 講員:李群牧師 |
引言:約翰.衛斯理說:基督徒人生最大的目的,就是以神為樂。這也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最高境界,也是屬靈經歷中最蒙福的境界。 一) 以神為樂的前提:與神相和 1)認識基督為至寶:保羅在這裡說“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與神相和,就是要藉著基督的工作,使我們與神相和了。這相和的工作完全是出於基督的救贖,沒有一個人可靠著行為,能夠使自己與神相和;也沒有哪個世人能夠使別人與神相和。難怪保羅說: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所以,我們要與神相和,就要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2) 認識身分: 蒙恩的罪人(羅5:8,
提前1:15):與神相和的第二方面的功課,在基督徒的信仰體驗裡面,需要認識自己是誰。保羅說:我們的身分是“蒙恩的罪人”(羅5:8, 提前1:15)。我們之所以不能忘記我們的本相,恐怕是讓我們陷入虛假的屬靈驕傲裡面去,陷入假冒偽善的光景里…我們會以為我們比世人好,以致於我們忘記了我們的本相乃是“蒙恩的罪人”。 3) 認識自己的光景:
看自己合乎中道—不要驕傲與自卑(羅12:3) 自視過高,是驕傲,自是過低是自卑,兩樣光景都不好。保羅告訴我們說: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怎樣作到看自己看的合乎中道呢?有兩個因素需要注意。誠,乃是講到自己;讓乃是講到對人(不求自己的益處):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聖經上說:約4:24 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而讓則是另一個重要的品質:家庭的和諧,乃是要建立在誠讓上面。 二) 以神為樂的關鍵 1) 被神所更新:日日更新在神面前,是基督徒進入以神為樂的必要。信靠主的人,若不能日日更新在神面前,靈性上就不能進深。個人需要更新,團體需要更新;家庭需要更新(西3:10,羅12:2,多3:5)。更新的意思,就是願意被神來調整,以致於生命的狀態符合神的要求,並為神所喜悅。更新的意思,也就是活出聖潔的生活來,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獲罪於天,無可禱也)。 2) 神成為滿足:在神面前的滿足,不但是神的應許祝福,也是屬神的人可以經歷的(詩16;11;約15:11)。很多人苦惱的原因,就是沒有滿足感。對生活不滿足,對工作不滿足,對金錢不滿足…對神的滿足,來源於對神的渴慕之心…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5:6,詩107:9)。知道神量給我們的是夠我們用的,我們就有滿足的喜樂。這喜樂來自於神,也出於對神的全然倚靠,更是屬神兒女應該努力追求的方向。 結論:以神為樂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出於信徒生命對神的全然交扥。一個有完全奉獻心志的人,必然可以經歷以神為樂的光景,也能活出豐盛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