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0

主題:以神為樂

經文:5:11

講員:李群牧師

引言:約翰.衛斯理說:基督徒人生最大的目的,就是以神為樂。這也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最高境界,也是屬靈經歷中最蒙福的境界。

一) 以神為樂的前提:與神相和

1認識基督為至寶保羅在這裡說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與神相和,就是要藉著基督的工作,使我們與神相和了。這相和的工作完全是出於基督的救贖,沒有一個人可靠著行為,能夠使自己與神相和;也沒有哪個世人能夠使別人與神相和。難怪保羅說: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所以,我們要與神相和,就要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2) 認識身分: 蒙恩的罪人(5:8, 提前1:15)與神相和的第二方面的功課,在基督徒的信仰體驗裡面,需要認識自己是誰。保羅說:我們的身分是蒙恩的罪人(羅5:8, 提前1:15)。我們之所以不能忘記我們的本相,恐怕是讓我們陷入虛假的屬靈驕傲裡面去,陷入假冒偽善的光景里我們會以為我們比世人好,以致於我們忘記了我們的本相乃是蒙恩的罪人

3) 認識自己的光景: 看自己合乎中道不要驕傲與自卑(12:3)

自視過高,是驕傲,自是過低是自卑,兩樣光景都不好。保羅告訴我們說: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怎樣作到看自己看的合乎中道呢?有兩個因素需要注意。誠,乃是講到自己;讓乃是講到對人(不求自己的益處):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聖經上說:4:24  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讓則是另一個重要的品質:家庭的和諧,乃是要建立在誠讓上面。

二) 以神為樂的關鍵

1) 被神所更新:日日更新在神面前,是基督徒進入以神為樂的必要。信靠主的人,若不能日日更新在神面前,靈性上就不能進深。個人需要更新,團體需要更新;家庭需要更新(西3:10,12:2,3:5)。更新的意思,就是願意被神來調整,以致於生命的狀態符合神的要求,並為神所喜悅。更新的意思,也就是活出聖潔的生活來,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獲罪於天,無可禱也)

2) 神成為滿足:在神面前的滿足,不但是神的應許祝福,也是屬神的人可以經歷的(詩16;11;15:11)。很多人苦惱的原因,就是沒有滿足感。對生活不滿足,對工作不滿足,對金錢不滿足對神的滿足,來源於對神的渴慕之心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5:6,107:9)。知道神量給我們的是夠我們用的,我們就有滿足的喜樂。這喜樂來自於神,也出於對神的全然倚靠,更是屬神兒女應該努力追求的方向。

結論:以神為樂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出於信徒生命對神的全然交扥。一個有完全奉獻心志的人,必然可以經歷以神為樂的光景,也能活出豐盛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