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2 主題:得神的祝福 經文:詩65:11,太6:33,徒20:35,瑪3:10 講員:寇紹穎長老 |
聖經是一本講到祝福的書,講到神要賜福給人,因為神愛世人,願與人同在,神願人過幸福快樂的日子,正如詩篇的話:〝神以恩典為年歲的冠冕,祂的路徑都滴下脂油。〞在一年開始,神就應許要賜下恩典福份,而且走在神的道路中從年頭到年尾都有神豐盛的供應和祝福。神的恩典福份雖多,我們要熟練如何能得著如何能享受。今從三方面來學習得祝福的方法: (一)傳福音之福(太6:33) 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些東西是指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就是食衣住行生活所需,我們不用憂愁生活的需要,神應允會供應我們的,這就是神的祝福,如何得著呢?主說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求神的國就是興旺神的國度,引人歸主,進入神的國度。求神的義就是彰顯神的公義,使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因信稱義是福音的內容,進而追求成義。這都是指傳福音說的,我們要努力為主作見證傳揚耶穌,神就會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 (二)服事之福(徒20:35) 耶穌說:〝施比受更為有福〞。施就是給,給予比領受更加有福。給人甚麼呢?或是物質的需要或是精神的鼓勵或是幫助服事他人。我們彼此相顧,不要只顧自己的事;我們彼此相愛,不要只愛自己。主說,服事的事,作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主身上,所以服事是有福的。今後教會將搬到新堂聚會,在交通接送方面需要更多兄姊參與服事,幫助想聚會但有交通困難的人。我們一同來經歷神永不改變的應許和祝福:施比受更為有福。 (三)奉獻之福(瑪3:10) 奉獻金錢給神是聖經的教導,舊約(利27:30)和新約(太23:23)一貫的教導。聖經也指出奉獻的數量要十一奉獻,就是在收入中十份取一份歸給神,神應許我們會大大賜下祝福給奉獻的人,故此奉獻不只是義務,也是特權;不只是本分,更是蒙福。我們一同來遵行十一奉獻的教導,一同蒙福。我們帶著感謝神的心來奉獻,帶著幫助有缺乏的人來奉獻。今南亞大地震和海嘯造成超過十五萬人喪生,千千萬萬人們無家可歸,妻離子散,慘不忍睹,我們理當本著基督信仰博愛的精神,人溺己溺的心態,全力參與赈災的事工,神必紀念你所作的,使你沒有缺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