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4 主題:內在生活(五):心意更新 經文:羅12:1-2 講員:李群牧師 |
前言:在保羅的生命體驗裡面,常常讓我們看見有一些重要的聖經原則的應用。這些原則是他在信仰經歷中的座標,也是聖靈在他身上的啟示,以及他生命的歷練。他是屬靈的人,同時也將屬靈的教訓透過他所寫的羅馬書來教導我們這後來的人,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屬神的人在信仰上能以得勝,以至於配得蒙受上帝的恩典。 一 生命的根基 什麼是基督徒生活的根基呢:一句話,人要過聖潔的生活,必須有聖潔的生命;有聖潔的生命,必須有聖潔的生活相配搭。羅馬書的構造很奇妙,前11章講生命,講因信稱一,講基督的救贖。,12章以及以後的則是講生活,由生命過度道生活,相輔相成,前後呼應。我們今天看羅12章的前兩節,很重要,特別對基督徒的生活,是具有指導性的原則。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 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 將身體獻上, 當作活祭是聖潔的, 是神所喜悅的.
你們如此事奉, 乃是理所當然的. (1)神的慈悲:是講道神的憐憫,是講道神的慈愛,是講道神的容忍,是講道神的救恩;神的憐憫是他看見了人的需要就動了慈心,是他為了釋放那在罪惡綑綁之下的人得釋放而自己被定在十字架上。凡是經過神慈悲的人,凡是經歷過神慈悲的人,一定會採取一個行動,就是保羅所講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理所當然的服事。 (2) 活祭:這活祭與舊約的祭不同,舊約獻祭牲的時候,要將牛或羊殺死,表明藉著死擔當人的罪;基督徒不能藉著死擔當人的罪,因為基督已經替眾人死,就擔當了眾人的罪。保羅這裡的意思,乃是說基督徒要以為神而生活來服事神,相擺在神壇上的祭物那樣為神所接納。這也是羅馬書
14:8所得出的結論: 我們若活著, 是為主而活. 若死了, 是為主而死. 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這祭物有兩個特點:(1)聖潔的,是分別為聖的,是罪已經被對付過的;(2)是被神所閱納的,是被神認可的。(3) 這是理所當然的是奉:有翻譯本翻譯為“屬靈的事奉”“屬靈的敬拜”“合乎理智的事奉” 等等。換而言之,保羅在這裡所提到的屬靈生活,乃是應當將自己奉獻給神。 二:生命的原則: 羅馬書
12:2 不要效法這世界.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1)消極的原則:不藥效法這個世界。世界所提供給人的生活,絲毫不能帶給人屬靈上的祝福,不藥效法世界,乃是講信徒的生活方式與世界的生活方式不同,乃是有原則的,乃是以基督為生命的中心(腓3:7-80。(2) 積極的原則:變化, 是指本性上的改變、徹底的改變、內在的改變。是持續不斷的改變。 三:生命的目標: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2) 這句話是羅12:1-2的小節,表達的意思是若過“活祭的”、“更新而變化”的生活,就能過能夠分辨出什麼是神的旨意而去遵行。換而言之,就是生活的有智慧,這種智慧乃是屬靈的智慧,這種生活的智慧乃是讓人學會為主而活(加2:20)。人生活著為自己活太自私,為別人活太沉重,為主而活才有意義,才會有豐富的生命。活在神旨意中,一生蒙福 結論:在神面前心意更新的生活是健康的生活方式,乃是為神所祝福,生命有根基的生活。這樣的生活,不但造就了自己在屬靈生命上的長進,同時也會帶來無限的屬靈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