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me of Christ Church In West San Jose
2003-04-27

講員:李群傳道
信息: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經文:太5:6


  總體上來看主的登山寶訓,基本內容是論及生命的憲章。因此在思想其意義時,需要把握兩基本原則:一是生命的原則,是可以應用、發揮、實踐、擴展的生命之道;二是福音的原則,一個重生得救的人若遵行,必然有爆炸性的結果,而一個沒有重生的人,只能看見人的無能,無法達到和實行這原則,因此這生命的原則就需要與悔改的福音一起傳講,讓信的和不信的同得造就。

  太5:6的中心思想是談到人的需要與人的滿足,若說飢渴是人的需要,那麼飽足就是人滿足的景況。生理上的飢渴,藉著食物、水可使人飽足;但心靈上的飢渴,什麼才能使之得飽足呢?感謝主,主耶穌基督宣告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關鍵的途徑就是義,是人由需要達到滿足的路徑或秘訣。

一 知義
  義的定義──(A)孔夫子的"義(宜)",提出仁義之道。仁乃天道,達不到天道,就需要"義",就是人應該要作的事,或是做那些應該合乎天道的事。換言之,夫子的"義"是指一切合乎"仁"的行為路向。(B)聖經的"義",最基本的意義是指最基本的"律"(Law),可以指人被神接受的光景,或者指"一個人應該有光景"(the state of one who is such as he ought to be)。
  然而聖經宣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羅3:10)。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人們不敬畏神(羅3:18),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卻了神的榮耀"(羅3:23)。但感謝主,神給人預備了一個"稱義"的方法,就是信靠耶穌基督(羅3:25-26)。

二 有義
  若說知義是人得滿足的第一步,那麼"有義"就是第二步驟,有義的目的乃是要讓"義"成為生命中的光景。
  約翰福音曾記載主耶穌的宣告:我是生命的糧(約6:35),我是生命的活水(約4:13-14, 7:37-38)。這是有得"義"的生命的根本所在。主耶穌不是單單講一個道理,或者談一個人生哲學,他乃是要成為生命得滿足的部分。換言之,人要擁有"義"的生命,必須要有得"義"的行動: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3),從而讓主的義充滿我們的生命。看人有沒有"義",就是看他有沒有"生命",這生命來源於基督,為神所賜。

三 行義
  人從知義,到有義,這生命中的突破。但生命的得勝乃是要更進一步:行義,或者說"活出義"。
  行義的誤區:法利賽人類型的"義",徒有義的外表,缺乏義的內在,是假冒的義,是將榮耀歸給自己的義,是以自己為中心的義(自以為義),是見利忘義的"義",是虛情假義(意),真是一點沒有真情實義(意)。
  信徒需要行"基督的義",行基督看為美的事。是行"照亮一家人"的義(太5:15),是行勝過法利賽人的義(太5:20),是行神"國度的義"(太6:33)。此義乃是深明大義,更是靠主行出來的義。

結論: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詩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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