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29 主題: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二) 經文:太6:24∼34;羅3:22 講員:寇紹穎長老 |
今再研讀同一段經文,我們的重點是放在第二部份——先求神的義。「義」這個字在聖經中是很重要的字,它的含義是很深的。不只是公義的美德,更包括行為合乎神定規的標準,也就是至善的境界。全然聖潔完全無瑕疵,沒有罪的光景,這完美的景況也就是沒有過與不及。聖經說:知善不行便是罪(不及),違背律法就是罪(過),故知義就是無罪,罪就是不義。從聖經記載的許多歷史人物,都在說明人總是不義的,忘恩負義,見利忘義。今天世界和現實社會也是如此。欺騙、偷盜、詭詐、貪婪和損人利己,人雖有心追求完善但總是做不好。人面對道德的壓力、人面對著良心的控告,不得平安。故當來追求神的義:
(一)追求得著神的義
(二)追求彰顯神的義
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被神稱為義,有義才能進神的國,進到神國的人要行公義,所以神的國和神的義兩者是分不開的。我們若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我們生活需要的一切東西,神都會賜給我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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