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4

主題:復活的真義
經文:西3:1-4
講員: 寇紹涵傳道


A. 復活的真義:
   耶穌在歷史上,真實的為我們死,也真實的死後三日復活。
   1. 我們接受耶穌成為我們的救主,經過洗禮與祂同死同復活。
   2. 同死同復活-表示先有死,然後再活。死的是老我,復活的是新我。不是老我生命的再活。是一個新的生命,是一個新造的人。 
   3. 今日最大的問題是在基督裡但用老我的生命在活,這不是聖經所說的復活。

B. 真復活的特徵:
   1. 求上面的事,思念上面的事。(不是不管地上的事,而是那一個更重要)
    .求上面的事:(西3:5,12-17)
    .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2. 老我已經死了。
    .地上的肢體所做的事:(西3:5-9)
    .以自己為中心,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
   3. 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新生命的特質:
     a. 為賜生命的主活.不再只是單為自己活。
     b. 學效主的樣式-老我的個性被神改變。
     c. 不單是消極的不為,而是積極的有所為。
      表現在:(西3:18-4:7)
      .家庭中、工作中、生活中、人際關係中
   4. 有榮耀的盼望。
    .主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
    .永不朽壞的基業
    .全然的得贖

結論:
  .復活的主,今日對我們最大的福份,乃是靠著他能有新生的樣式。
  .世人藉著耶穌認識父,藉著我們認識耶穌。我們不可能像耶穌那樣完全,但我們可以讓世人看到我們進步的生命品質。那是有屬天的智慧與力量的。隨著時間的延長我們可以見證我們的主耶穌是又真又活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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